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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头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简介(69842425)

    门头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位于门头沟区门头沟路29号,隶属于门头沟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现有在编人员30人,主要负责:
1、对辖内有关单位和个人遵守与执行《动物防疫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办法》及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2、承担着进出本市的芹峪口公路检查站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3、对辖区内动物防疫活动及从事与此有关的活动进行监测、鉴定、监督、检查。
4、按照产地检疫的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对象,依法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按规定收取费用。
5、依法对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监督,对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和产品进行补检和重检,对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隔离、封存和处理。
6、对动物饲养场、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和其他定点屠宰场(点)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7、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

    在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门头沟区农发中心的领导下,我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办法》、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规定,围绕动物防疫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齐心协力、锐意进取、纪律严明、秉公执法”的工作目标,健全制度,提高队伍素质;规范执法,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加强监管体系建设,保障了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我们要继续发扬改革、进取、创新的精神,与时俱进,努力开创动物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为我区畜牧业健康发展与动物源性产品安全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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