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药政
非法开展临床试验被警告
时间:2012-01-10    来源:医政药政监督科

    近期,执法人员在“绿剑行动”宠物诊疗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临床上使用的标称北京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干扰素未经审查批准。执法人员追根溯源,几经周折后,找到了其生产企业北京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及生产地点。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属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生物制品研发,其干扰素为研制的新兽药,正在试验阶段,该公司未在临床试验前向国务院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将正在试验室阶段的兽用干扰素产品在本市宠物诊疗机构进行临床试验,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执法人员给予了警告处罚,并限期一个月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责令停止兽药研究试验,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届时,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将如期进行复查,对限期未整改的,一经发现,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