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技术支撑能力。按照《外埠进京动物及动物产品疫病检验》、《北京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检测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农业部生猪、畜产品类)》等工作任务的要求,北京市制订了《2012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专项检验实施方案》,并于日前启动了检验工作。实施方案共设置动物疫病、肉品卫生和兽药残留及违禁添加物检测3大类共计31个检验项目。抽样形式包括定点抽样和随机抽样。定点抽样点涉及屠宰、养殖、冷库等环节101个监管对象,共对包括动物血清、尿液、动物产品等各类样品10078份开展动物疫病及药物残留检测20668项次。
与去年相比,今年专项检验工作有6方面突破:一是检验项目数量增加。在保留口蹄疫、猪瘟、布鲁氏菌病抗体检测基础上,根据近年来无疫安全形势,增加猪繁殖呼吸障碍综合症病毒、单核增生细胞李斯特菌、四环素残留检验数量;二是检测覆盖面增加。定点抽样点由88个增加到101个,重点加强对种畜禽场和畜禽养殖企业的抽检力度;三是监督检验样品占所有样品比例增加。监督检验样品所占比例由35%增加到50%,为逐步实现以风险预警为主的专项监测向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提供技术支撑的监督检验转换奠定基础;四是加大快速检测技术在现场监督检验中的应用。在猪尿中瘦肉精免疫层析试纸检测基础上,在屠宰环节引进、应用动物产品中瘦肉精和抗生素的免疫层析试纸检测技术,增强驻场官方兽医监管的技术含量;五是加强检验结果的应用。根据检验结果,利用“首都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网络智能指挥系统”和农业局“农产品综合监测数据应用系统”及时调整外埠进京样品比例和数量,对重点地区和风险级别高的重点企业加大抽检力度;六是根据相关防治技术规范和法律法规,明确了不合格样品追溯流程,不断规范追溯查处机制。专项检验的实施在首都适当动物卫生保护水平和风险分级、量化监督、档案管理以及执法办案等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发挥更强的技术支撑作用。






